| 辛集市物价局关于对尿素等化肥实行临时性最高限价的紧急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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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2-21 17:17 文章来源:辛集商务之窗编辑部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各化肥经营单位:
近日来,我省部分地区尿素等化肥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为了有效控制化肥价格上涨,切实保护农民利益,根据省物价局紧急通知,决定对尿素等化肥价格实行临时性最高限价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化肥出厂价格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化肥中准出厂价格:沧州化肥厂生产的尿素为每吨1500元,省内中小化肥厂生产的尿素为每吨1600元;秦皇岛中阿化肥有限公司生产的撒可富三元素复合肥氯化钾型每吨2050元、硫酸钾型每吨2260元。以上均可上浮10%,下浮不限。
二、化肥批发价格仍实行差率控制。同城只允许一道批发环节,凡在省内销售的省产及外采尿素不允许超过两道批发环节,省产尿素第一道批发环节经营差率不得超过1%,两道批发环节经营差率之和不得超过4%,进货运杂费之和不得超过每吨40元。批发企业在规定差率内确定的批发价格,报市物价局备案后执行。
三、化肥零售价格实行最高限价。省产及外采尿素零售最高限价统一为每吨1950元。其它品种化肥零售最高限价,根据规定的出厂价上限,加厂批(进销)差率4%,再加批零差率3%和平均进货运杂费制定。
本通知自二〇〇五年七月十五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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