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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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4-28 09:51 文章来源:河北辛集商务之窗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搞好节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一”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突出重点,兼顾全面,认真组织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类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一时难以彻底整改的重大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时间表和整改期内切实可行的监控措施,确保不发生事故。在检查内容上除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检查外,还要对历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惩处。
二、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
1、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的监管。交通、交警部门要提前做好运输设备设施技术性能检测、检验工作,加强对从事客运安全的监督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搞好交通疏导和安全检查,严厉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农用车载客和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等行为。特别是对酒后驾驶的,不管是市内车辆,还是外地过路车辆,都要严格盘查,严肃处理。要规范安全检查措施,杜绝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车,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2、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要加强对车站、商场、影剧院、宾馆饭店、歌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节日期间举办大型活动的,要制定详细具体安全预案,报公安部门审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也要加强日常检查、检修,确保居民群众安全使用。
3、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的监管。对节日期间开工生产的,要加强安全检查,防止赶进度、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的现象;对节日期间停产和节后恢复生产的,要制定妥善的防范措施,在确保安全后方能恢复生产。
4、加强重大隐患的监管。对辛办字(2006)9号文件中明确的重大隐患和重点行业,各责任单位在节日期间要特别引起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确保不发生事故。
三、进一步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安全生产落实年”为契机,站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切实加强“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值班制度,对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按要求及时上报,妥善处理。对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的,要按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市安委办要组成督查小组,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单位要在5月15日前将“五一”期间安全工作情况书面报市安委办。
二○○六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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